近年來我國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互聯網平臺上的商標侵權糾紛逐漸開始占據較大比例。商標侵權的手法不斷翻新,令人防不勝防。如何保護互聯網平臺上的商標權,一直是業界關注的焦點。
根據騰訊公司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平臺收到針對公眾帳號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投訴超過1.3萬件,占比60%,其中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投訴所占比例最高。
對此,有知識產權專家表示,面對商標侵權行為呈現出的高發之勢,互聯網平臺方面應不斷加大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并與權利人等多方共同努力,推動互聯網平臺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由“被動時代”跨入“主動時代”,以滌清互聯網平臺上的商標侵權行為,為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及品牌營銷打造利好環境。
侵權行為高發
據了解,作為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互聯網信息發布平臺之一,微信平臺上目前存在的商標侵權行為,主要是帳號信息(如頭像、昵稱等)及發布的文章內容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如推廣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信息等)。數據顯示:目前微信平臺上投訴公眾帳號與個人帳號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70%以上的理由是被投訴人涉嫌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投訴人的注冊商標;20%以上的理由為被投訴人涉嫌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及服務上,使用與投訴人持有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作為用戶分辨公眾帳號服務提供者的標識,微信帳號的頭像、昵稱等信息若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則很容易造成微信用戶產生混淆、誤認,涉嫌構成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2015年,微信平臺曾接到九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九陽公司)投訴,稱多個公眾帳號的帳號昵稱、功能介紹等信息,涉嫌侵犯其擁有的“Joyoung九陽”注冊商標專用權。
微信在審核九陽公司提交的投訴材料后認為,微信公眾帳號頭像、昵稱或功能介紹是一般公眾辨識和區分公眾帳號服務提供者的標識,被投訴帳號提供服務、商品與九陽公司主營的商品與提供的服務相同,擅自在頭像、昵稱中使用九陽公司持有的“Joyoung九陽”商標,并在功能介紹中描述其為九陽公司的官方微信,同時在公眾帳號內宣傳相同或類似商品時使用九陽公司持有的“Joyoung九陽”商標,容易導致一般微信用戶產生混淆,違反了我國現行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相關規定,構成商標侵權。據此,微信要求被投訴帳號清除相應侵權內容,并對商標侵權行為較為嚴重的帳號進行封停。
據悉,微信在收到投訴方提交的商標侵權投訴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投訴進行審核、評估并作出相應的處理,維護了注冊商標為權利人帶來的品牌效益及其所承載的企業形象,有效打擊了微信平臺上的權利“蛀蟲”,為商標權利人營造了健康、有序的品牌營銷環境。
有賴多方合作
隨著互聯網及移動客戶端的發展,微信平臺上的注冊用戶數量及用戶活躍度快速增長。如何保護微信平臺上商標權利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建立有效、快捷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措施,讓商標權利人的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已成為微信實現快速、平穩發展所面臨的亟需解決的問題。
據了解,為了有效應對平臺上商標侵權行為頻發的現象,目前微信推出了“全電子化知識產權侵權投訴系統”“微信品牌維權平臺”及“公眾平臺認證帳號名稱命名規則”等保護措施,為商標權利人開辟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綠色通道”。
自2015年7月正式上線運行以來,“微信品牌維權平臺”售假帳號的清理效果亦比較顯著,迄今推送至品牌方涉嫌售假舉報1.7萬余例,經品牌方專業鑒定后處理7400余例,封禁了7000余個售假微信帳號。而隨著維權效果的日益明顯以及商標權利人的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品牌申請加入到微信品牌維權平臺中,截至2015年11月,已有39名商標權利人加入微信品牌維權平臺,共涉及100余件商標。
有知識產權業人士表示,商標作為企業的一張名片,承載著消費者的信任與市場商譽等品牌的無形價值。為了保障廣大用戶的利益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作為網絡服務的提供者,互聯網平臺應不斷對自身有關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的機制和流程進行完善,充分發揮互聯網公司的技術優勢以及平臺效應,構建與完善自身將主動保護與被動保護相結合、事先防范和事后救濟相結合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體系。同時,還需要互聯網平臺、商標權利人、用戶等多方共同努力,推動互聯網平臺上的商標權保護跨入“主動時代”,營造尊重與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良好生態環境。 (王國浩)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